1中央环保督察痛批江苏省:敷衍整改、心存侥幸、得过且过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10月17日向江苏省委、省政府进行了首批“回头看”反馈指出,江苏一些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心存侥幸,得过且过,问题久拖不决。
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江苏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今日,督察组向江苏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
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
督察组指出,江苏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担心环境保护抓得紧会影响经济发展;一些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心存侥幸,得过且过,问题久拖不决。减煤是江苏省产业升级的关键举措,也是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重要措施,但对如此重要的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研究不多,推动不力,对未完成减煤任务的扬州、淮安2市不仅不予问责,反而给予高分。
同时,企业虚报减煤数据情况十分普遍,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甚至代填代报企业虚假耗煤数据。仅徐州、南京、镇江3市2017年虚假减煤量就高达500余万吨,占三市上报总量的47%。
江苏省是长江沿岸重要省份,整改方案要求,到2020年,主要入长江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但是,2018年1—6月,41条主要入长江支流45个控制断面中,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53.3%,同比下降10.3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13.3%,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镇江、南通、无锡等地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滞后,雨天污水直排问题突出。苏州市未按要求推进太湖湖滨湿地恢复与建设,仍在围湖造地、侵占湖滨湿地。2014—2015年,吴江区在北麻漾填湖造地约17万平方米,不仅未退还占用湖面,还于2017年8月将违规造地出让给企业开发建设。
敷衍整改问题比较多见
整改方案要求,完善太湖治理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对未达到国家治理目标的河流“河长”和有关地方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回头看”发现,2017年武进港等9条太湖主要入湖河流未达到治理目标要求,但江苏省仅公开通报考核结果,未对相关“河长”及地方政府进行通报批评。无锡江阴市督察整改不到位,仍有62家印染企业未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长期超标纳管,江阴市仅要求有关企业集中停产一个月以应对督察。
2016年督察期间,沙钢集团因烟尘污染严重、违规堆放钢渣等问题被群众举报。“回头看”发现,张家港市推进整改不力,沙钢集团污染问题仍然突出,焦炉地面除尘站部分时段不正常运行,烟尘直排,高炉烟尘无组织排放严重;百万吨钢渣等工业固体废物长期堆放在长江岸边,污染周边土壤和水体,威胁长江水生态环境安全。
表面整改问题比较突出
督察组指出,徐州市大气污染十分突出,也是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关注的问题。但从2016年督察至2018年3月,徐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未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5月底前完成焦化行业问题整改,在整改到位前实施停限产,但徐州市直至2018年5月才开始部署相关工作,11家焦化企业仅1家完成干熄焦改造,中泰能源等3家企业在未完成整改情况下违规生产,2017年全市大气PM2.5浓度同比上升10%。
专项督察发现,江苏省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打赢蓝天保卫战态度不够坚决、措施不够有力,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
督察强调,江苏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江苏省委、省政府处理。
2昆明:14家混凝土及墙材企业获绿色建材标识认证
18日,昆明市住建局召开发展绿色建材推进会,对首批共14家获得绿色建材标识认证的混凝土及墙材企业进行通报表扬。
此次获得表彰的14家企业分别是:
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大渔站)、云南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云南俊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呈贡站)、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东拌站)、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经开站)、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西城区中心站)、云南水电志达昆明混凝土有限公司、昆明二建建设(集团)混凝土有限公司、昆明昊恒混凝土有限公司、云南锐驰混凝土有限公司、云南水电志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云南厚道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安宁立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按照要求,今年昆明市新建建筑中获得绿色建材标识的预拌混凝土产品应用比例将达到50%。到2020年,全市绿色建材标识的预拌混凝土产品应用比例将达到90%。
摘自《中国水泥备件网》